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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名商标?

作者: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2 08:54:20

青岛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注册商标申请及费用的相关内容,我司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

1、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2、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3、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要多少钱?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并分别缴纳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根据选择商标申请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商标代理费是申请人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由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收取的代理费用。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答: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认定的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一种商标类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二、什么是著名商标?答:著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有知名度的商标。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青岛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三、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1、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3、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1、商标设计商标设计主要突出以下优势:(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商标查询目前提供通过本中心系统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查询服务,虽然查询结果不等于审查结果,但是可以使整个申请注册过程极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青岛商标注册的客户选择美国专利商标查询服务。

3、提交申请提交所需要的资料有: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申请人名称、地址和国籍)/商标图样/商标类别及商品或服务/使用意向说明书(商标首次使用日期、或使用意向陈述)/优先权证明(如果申明优先权)/商标在美国的使用证据/相关费用

4、受理通知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一切妥当,给予一个申请编号,时间大概为一个月。

5、审查审核员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审核员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条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6、登宪公告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商标申请后,该商标会在商标周刊上登记公告,该公告日期将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告期为期三个月(公告后三十天内可提异议),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就可以核准注册了。

7、注册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该商标的详细资料将被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8-24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间不再另收费用。

8、商标的使用商标申请人必须使用商标或有使用的意向。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能会因不使用而被人申请撤销。基于使用的商标申请或注册商标均可转让。基于使用意向的商标申请在交使用声明前不可转让。转让合同未规定必须登记,但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商标申请或注册商标均可许可。许可合同不要求登记。

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青岛商标注册申请(以下简称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网上注册申请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第三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条申请人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

第五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第七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符合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规定的,视为该申请提交成功。

第八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第九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应当足额预付商标规费。

第十条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商标代理机构可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其提交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20日施行的《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综字[2009]第30号)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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