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黄岛区公司商标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联系我们

  • 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黄岛区公司商标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黄岛区公司商标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9 08:40:34

一个商标在境外被抢注成功,我国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花巨额资金向抢注人购买商标使用权;要么放弃在该地区的商品销售,这样会严重影响这个品牌的国际化发展,甚至使该品牌彻底失去国际市场。南存辉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企业知晓海外抢注信息途径有限,即使知悉,也是在抢注商标已获准注册后;三是海外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耗时长。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简化中国企业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手续,对中国企业国际注册予以相应资助。一方面,加强宣传,提升中国企业对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的注册意识,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贸易未动、商标先行,同时简化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手续,进一步推动国际注册便利化,如降低申请条件、减少证明类材料、缩短马德里注册国内审查阶段期限、优化流程等;另一方面,参照专利资助政策,出台海外商标注册资助政策,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注册布局,提升我国企业品牌知名度。

第二,建立海外商标抢注预警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包括工商系统、行业协会、第三方数据平台,定期收集海外商标被抢注信息,定期向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建立海外商标抢注预警机制。

第三,鼓励、引导、支持企业积极维权。如收集公布国外商标法律制度,公布典型海外维权案例;制定商标海外维权工作方案,指导企业维权;对于恶意、大规模、重复性抢注行为,致函抢注国政府或知识产权局,请求关注处理该商标案件;对于来源于国内的抢注人,将商标抢注记录纳入信息公示系统,同时使领馆对其出入境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什么时候提交商标申请的最佳时间?对于尚未进入市场的年轻企业而言,注册商标似乎是一种代价高昂的不便。当您的产品没有准备好时,为什么还要注册?青岛商标注册立即注册您的商标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推迟申请会增加侵权风险。为了确保您保留对您商标的权利,您应该考虑立即提交申请,即使您的产品还没有市场准备就绪。打造品牌建立一个成功的品牌需要时间。

它需要引人注目,强大且令人难忘。人们需要将品牌与产品联系起来。公司只能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实现推广品牌的工作。在注意力日益减少的时代,早期开始变得更加重要。畅销书作家和营销人员SethGodin建议作者在发布前三年开始推广他们的书籍。他为推出产品的公司提供了相同的建议。这是品牌与公众建立公平的最有效方式。

想象一下,花费所有时间,精力和金钱,只是发现另一家公司已经拥有您品牌的商标。整个公司都会感到士气低落。考虑到修复品牌所需的所有工作,这样的启示可能绝对会破坏公司。在流程早期申请商标意味着您可以在遇到问题之前解决任何法律问题。一个知识渊博的商标代理人将进行全面搜索,揭露任何潜在的问题。您将知道您的商标所在的位置并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积极主动支付。除非您认为自己的产品不成功,否则您没有理由延迟注册商标。您的商标和公司名称每家公司都必须注册商标名称,但商标名称不授予公司商标权。人们通常会混淆这些术语,但它们是截然不同的。公司可以注册另一家公司已经注册商标的商号。商标有时被称为原产地名称。这意味着它指向特定服务或产品的来源。如果您希望公司名称成为您的商标,并且许多公司都这样做,您仍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申请。意图使用那么在产品上市之前,您如何申请商标?

这个过程实际上非常简单。USPTO允许公司在称为意向使用的类别下申请商标。顾名思义,企业可以根据他们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某个时间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的假设来申请商标注册。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您的申请,它要求您在六个月内开始在商业中使用商标。或者,公司可以在六个月的时间内申请延期。如果您未使用该商标或要求延期,USPTO将认为您的申请已被放弃并将取消该申请。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您将需要从头开始应用程序。这包括再次支付所有相关费用。什么时候申请呢?如果您的产品在未来两年内没有准备好怎么办?答案与上述相同:立即注册。即使您不打算很快在商业中使用您的商标,您也有时间陪伴您。

美国专利商标局平均需要13到18个月才能完全批准和注册商标。如果它需要18个月的高端,如果您的产品将在24个月内准备好,您将在六个月的时间内开始使用该标记。如果申请流程移动得更快,您只需申请一个简短的延期。公司的品牌是它的生计。不要通过推迟商标申请来冒犯您的许多合法权利。早期注册有一些缺点,但许多潜在的好处。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可以转让。但是,作为一项无形资产,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转让专利时最好注意以下几点:

对于受让人,应注意专利权转让人是否为专利的合法持有人,专利权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专利权是否为职务发明,专利权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有必要y依照《中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办理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无形的,不能作为有形财产占有。因此,专利权的所有权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为基础的,因此,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转让当事人应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及时登记,同时应当注意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没有追溯效力,不退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是,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与商标转让相比,专利权转让因技术问题而更加复杂,专利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包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符合专利法和有关法律的书面转让合同;必须申请向专利行政部门确认和登记,并向国家专利行政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说明书项目的变更声明,支付相同的金额和费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仅在下列情况下生效:国家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后。

商标字头基本条件应符合《商标法》相关审查规定,并特别针对“中国”字头商标、“国”字头商标的申请注册审查标准作了特别规定,现整理如下:

一、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1)、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2)、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3)、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4)、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二、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版权所有: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